来源:省内资讯 2024-08-24
原告:×××,汉族,男,×××年×月×日出生,住所:××省××市××小区×单元×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被告:××公司,住所:××省××市××区××路×号,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亚星游戏网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2019年×月×日,原告与被告×××公司签订了《商铺认购协议书》,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位于×××商厦的×××区号房,房屋总金额为×××元整,原告在签订合同当天支付×××元。合同第五条约定:该房产于2019年×月×日前交付使用,被告应当在上述房产经综合验收合格后将其交付于原告。
合同签订当日,原告即向被告支付×××元,被告向原告出具了收款收据,但截止现在,上述房产仍未能建修好,被告根本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原告交付房产亚星游戏下载,被告已属严重违约。根据合同第六条第三款可知,被告商铺于2019年××月××日前未能验收合格的,应当在六十日内退还原告缴纳的购房款,并按照已付房款的×××赔偿原告损失,据此,原告请求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返还原告购房款×××元,另外赔偿原告损失×××元。原告多次联系二被告解决此事,被告均不予配合,现原告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维护原告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