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曲靖市人民政府公告 第69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运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曲政办发〔2018〕66号 文件规定。
(一)年满18周岁,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单身人士、新就业职工、大学生;在城镇有稳定职业1年以上的云南省籍或在城镇有稳定职业3年以上的非云南省籍农业转移人口或外来务工人员。
(二)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5平方米以下的家庭或个人(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转让住房)。
(三)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3500元、家庭财产低于10万元(含工商注册资本低于10万元)。
1.户口本所有人员户口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未满18岁人员有身份证的需提供,无身份证的提供户口册复印件即可)
4.婚姻情况:同在一个户口簿上的,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人员:已婚人员,提供男女双方结婚证复印件;未婚人员、离异、丧偶的填写婚姻情况承诺书,离异者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
(三)申请人带齐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到麒麟区住建局、市保投公司、经开区保投公司、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核查盖章,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四个部门进行审核盖章。
(四)经各部门审核完备后,请申请人本人将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递交至申请房屋的所属单位。申请书递交地址:紫云雅园一期玉林南路620号,咨询电话。
经行政职能部门曲靖市保障房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亚星游戏全站,在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网站公示15日(网站名称:曲靖市房产信息网),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批准申请人员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租住资格,由房屋管理单位对申请人或家庭进屋配租。
1.租金标准根据《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曲靖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曲发改价格〔2012〕47号)文件,曲靖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4.60元。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租金不作调整。新签订租赁合同或合同到期后重新签订的,按最近一次向社会公布的租金标准执行。
2.物业管理费标准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物业管理,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由租户缴纳的费用,服从小区物业管理。
3.其他费用标准水、电、天然气、暖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等费用按相关部门统一标准由租户自行缴纳。
1.申请人提供的申请书及申请材料由市保障房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章”,公示15日无异议的群体;
(二)根据年审制度规定,轮候库中申请人提供的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有效时限为一年,超出一年需根据申请人及家庭变化情况如实提供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取消轮候资格及承租资格。
(一)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合同期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对原承租住房享有优先权。
(二)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获得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在租赁期内超过政府规定收入标准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给予3个月过渡期。
(三)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其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1.承租人应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之日腾退住房,并结清房屋租金、水、电、气、物业等有关费用。原有住房和设施有损坏、遗失的,承租人应恢复亚星游戏平台、修理和赔偿。
2.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不符合租住条件但暂时无法退房的,可以给予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市场价格计收租金。
3.承租人不再符合租住条件,拒不腾退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所有人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