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个,附表28个,共45个。我局组织相关科室和单位认真梳理、仔细研究、注重效果,针对问题狠抓落实,现就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由于老旧小区改造上级补助资金有中央补助资金、中央预算资金、省级补助资金以及专项债等多方面资金来源,在资金拨付环节,未统筹考虑资金来源及使用的先后顺序,导致本应先由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支付的工程款,由其他补助资金或者专项债资金支付了,从而导致2020年底时还有320.62万元中央补助资金滞留账户。截止目前,已将未及时拨付的320.62万万元全部拨付给县城投公司,用于支付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度款。问题已整改到位。
此次反映28户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对象均为机关事业公职人员,其中退休人员10户,配租时均通过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报,由县民政部门负责经济条件核查,其中经济核查通过浙江省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进行核查,实际中28户公职人员的经济收入与系统核实的经济收入存在差异。审计问题提出后,县住房保障中心向各公职人员工作单位、税务部门、社保等部门发函进行进一步查询、并通过本人谈话等方式,就保障对象经济收入进行复审,经核实,28户承租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复查符合条件共8户,继续保留资格:第一种情况,孙康军、陈伟平等2户离异,保障人数均为3人,核查后经济收入符合条件;第二种情况,吴一艺、陈苏军、郭恒余等3户,配偶无收入,保障人数均为4人,核查后经济收入符合条件;第三种情况,罗若思1户,配偶张枝叶(公职人员),保障人数4人,核查后经济收入符合条件;第四种情况,朱永泉等1户(朱永泉于2020年3月去世),配偶叶崇珠,经2020年复审,叶崇珠符合各项公租房审核条件。第五种情况,陈芬芬等1户(租赁补贴),经核查其经济收入符合条件。
租赁补贴发放4户,不再发放租赁补贴:罗金锡、陈用宝、张跃程、孙佳民等4户,其中罗金锡、陈用宝、张跃程等3户核查后不符合条件,已停止发放租赁补贴;孙佳民等1户,2020年、2021年均未再申请租赁补贴,已不在保障范围。
3、针对退休人员中年龄大、疾病的4户对象给予继续居住公租房的资格,租金按合同约定的双倍租金收取。其中年事高的有舒廷玉(97岁)、陈里夫(87岁)、疾病的有夏根南(癌症)、陈岳彬(焦虑病、心脏病)。
4、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资格条件的12户,11户已退回公租房,1户承诺退房。第一种情况,已腾退公租房的有池送平、叶沛泽、潘金挺、徐志雄、叶春风、黄琼、潘贾山、沈苏雄、卓小民、叶相荣、杜伟山等11户;第二种情况,有县政府会议纪要安排入住的承租户叶乐群,现政府已安排安置房(高湾东鹤城5幢302室)需要半年时间装修,已承诺2022年1月31日前搬离公租房。
青田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平台是由丽水市建设局统建,并由建设银行承建;依据大数据改革要求,全市已加强推进住房保障数据建设。已整改到位。
青田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平台是由丽水市建设局统建,并由建设银行承建;依据大数据改革要求,全市加强推进住房保障数据建设,省市公租房管理系统兼容性良好。已整改到位。
2021年我们开展了优抚对象主动保障工作,通过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摸底调查,并召集县民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鹤城街道、瓯南街道、油竹街道、三溪口街道等4个街道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进行优抚对象主动保障工作推进会。针对该23户,已经在保有3户,因户籍、死亡、住房、集中供养、收入条件等不符合19户,另1户我们进行了主动保障受理,在进一步审核中亚星游戏,符合条件纳入保障:
3、邹进廷、邹建峰、叶志竹、吴光进、王豪杰、唐建军、潘连凤、郭炳惠、单秀法、程定光等10户户籍在乡镇,不在县城建成区范围,户籍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
4、邹光相、朱胜浩、金观然等3户分别在县公安局、法院和民政局公职人员,其收入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其中金观然有房屋产权;
6、詹国斋等1户;优抚对象詹国斋系北山移民,五保户,已安排入住于青田县油竹街道小口村第一敬老院(仁济养护院)进行集中供养,每月生活标准为1210元,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
7、徐伯英等1户,徐伯英是青田某房开公司老板(徐小陆)的母亲,其子名下房产超过两处,不符合公租房保障资格。
彩石小区提质改造工程于2020年7月开工,由于施工难度大、重新优化部分设计方案等原因导致进度滞后。截至目前,本工程已基本完工,正在进行验收和整改工作,预计10月底前完成验收。
为解决我县小型工程挂靠施工、推进建设难、串标围标、买标卖标等建筑市场乱象,借鉴我省瑞安、义乌、杭州等地先进工作经验,由县建设局作为招标人,对政府性投资工程造价在50万至1000万的小型工程,通过年度一次性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每个工程类型的固定下浮率及年度预中标候选人,由县政府办公室下发文件组织实施。我县县域内政府性投资工程造价在50万至1000万的小型工程且具备招标条件的,建设单位发包文件从发布至开标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项目投标人为年度小型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施工招标预中标人。青田县谢桥小区提质改造工程和青田县彩石小区提质改造工程工程两个项目,项目招标时依据《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9年度小型工程房建市政类预选承包商名单及相关事宜的通知》(青政办发明电〔2019〕14号)进行发包。
2020年10月组织的青田县小额工程(房屋建筑亚星游戏最新、市政基础)2020-2021年度施工招标中,纳入年度招标的工程范围已调整为政府性投资工程造价50万元至400万元,取消了400万元至1000万元项目的年度招标。今后我县400万元以上的政府性投资项目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投标,2021年计划实施的5个老旧小区招投标已根据投标准备期少于二十日的要求实施。已整改到位。
2020年起,我县已经对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救助标准进行调整,修缮类补助标准提升到2.1万元/户,新建类补助标准提升到3.7万元/户。已整改到位
2020年之前,省建设厅没有明确要求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前进屋安全鉴定,部分农村困难家庭住房因屋顶漏水、内部条件差等原因,通过加盖瓦片、粉刷、贴面、铺地的改造内容改善居住条件,申请了危旧房改造补助。2020起,我县已明确申请救助的住房改造前要求进屋安全鉴定,属于C、D级的危房改造解危后才能获得救助,改造内容须以安全性的解危为前提。已整改到位。
计量工作由鉴定和测绘机构负责,现场验收主要是查看核对修缮成效;成本测算依据我县下发的《农村房屋修缮成本参考》和鉴定或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规模数据进行。已整改到位。
2021年,我县农房的鉴定委托工作由县建设局通过中介服务平台统一招标,并严格在市建设局推荐名单内选择鉴定机构。已整改到位。
2020年青田县建设局根据省建设厅针对低保低边住房困难家庭工作要求,筛查县城建成区范围低保低边369户(含182户)清单,制订主动保障实施方案,并召集街道和社区的主要工作人员部署了相关工作。2020年度完成47户低保低边住房困难家庭的主动保障工作,并于12月初审计进驻前发放租赁补贴到位。审计前已完成。
青田县建设局已于5月28日发布青田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日常受理通告,并进一步完善日常受理、补贴发放、在保复审、低保低边优抚对象主动保障、环卫公交保障等相关机制。已于2021年5月起实施公共租赁住房日常办理,补贴按季度审核按季发放,今后年度复审在一季度完成。 已整改到。
张森民等13户公共租赁房承租人欠缴租金62580元。截止8月11日,所有欠缴租金已收缴到位,已全部整改完成。已整改到位。
青田县建设局已于5月28日发布青田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日常受理通告,并进一步完善日常受理、补贴发放、在保复审、低保低边优抚对象主动保障、环卫公交保障等相关机制。已于2021年5月起实施公共租赁住房日常办理。已整改到位。
将优抚对象的抚恤金、优待金等补助金在其收入审核中剔除的政策,落实到工作中去,已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中增加是否优抚对象必选项,并针对进行材料审查,一经核实,在经济收入审查中进行重点比对,确保抚恤金、优待金等补助金在其收入中剔除。目前表格已修改到位,相关要求落实到经济审查机制要求。其次,我们通过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优抚对象名单进行筛查,初步符合条件对象,我们进行主动保障;若优抚对象经济收入条件不符合的,启动重核程序,确定将其抚恤金、优待金等补助金剔除在外。
青田县2000年前成片开发的商品房生活小区较少,基本都为先后建设,逐步形成的老旧小区,且2000年前未实行竣工备案制度,小区建成年份较难确定。在项目谋划阶段我局召集街道、社区等负责人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调查等,确定小区基本形成年份。
根据《丽水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第三条工作任务中(一)改造范围“重点改造2000年前建成的...。2000年后建成的小区,存在建设标准不高、房屋年久失修、设施缺失、功能不全、环境脏乱差...也可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要求。我局组织发改、财政、街道等部门对县城区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排查统计,并发布《青田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改造范围“重点为2000年(含)以前建成、近5年未实施综合改造且今后5年未纳入规划征迁改造范围的住宅小区;2000年(不含)以后建成,但存在建设标准不高、设施缺损、功能不全、影响居民基本生活,且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也可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并将符合条件的14个老小区纳入改造计划,其中2000年前的(含2000年)的小区11个,涉及户数8314、栋数354、改造面积85.14万平方米、投资23709万元,2000年以后建成的小区3个,涉及户数1146、栋数41、改造面积11.46万平方米、投资4763万元。因此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基本以2000年(含2000年)建成的老旧小区为改造重点。项目改造具体实施前后顺序会根据财政情况、交通情况、政策处理等综合因素适当调整,从而造成2020年的改造项目中2000年后建成的小区比例较高。2021年计划新开工的5个老旧小区分别是塔山小区、栖霞小区、鹤东小区、花园降小区和鸣山小区,该5个小区建成年份均为2000年以前,截至目前正在施工招标等前期工作,计划于10月底前陆续开工建设。已整改到位。
老旧小区因建设年代久远、小区出入口多以及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等因素导致目前还未进行选聘物业进行封闭式管理。目前,暂由所属社区代为管理。在老旧小区改造进程中,我局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已经协助锦竹苑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待小区改造完成后,该小区引进物业公司进行封闭式管理。同时,我们将继续借鉴杭州等地区的先进做法,加强与街道、社区居委会沟通联系,根据居民的意愿,对可以实施封闭管理的小区,积极协助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引进物业管理。
我县于2006年3月发布了《关于转发浙江省物业住宅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2006年5月1日以后竣工的小区收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于,老旧小区都是在该管理办法出台前完成建设的,因此未归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问题已整改到位。
2017年至2019年,省建设厅没有明确要求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前进行安全鉴定;2020年开始,我县已经依照省建设厅的要求,明确申请救助的住房改造前进屋安全鉴定,鉴定为C、D级的危房才能实施改造,改造后再验收出具解危报告。
地质情况不在房屋质量鉴定报告的内容范畴,部分房屋安全的结论性报告可能会缺少部分内容,结论为C、D级危房的鉴定报告内均已包含场地危险性结论、结构规模、处理意见等内容。
省建设厅要求对农村困难家庭的住房实施即时救助政策,发现一户,改造一户,改造完成后申请救助。为提升工作效率,及早实现农村困难家庭居住安全,我县在实际工作中省略了村民代表大会评议通过环节,采取改造后公示和资格审查的方式。
PVC-U电线套管和金属电线管报审资料已完善,PVC-U电线套管已经青田县建设工程试验室检测合格,下一步监理将严格完善材料进场报审制度,材料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工程使用。
1#楼3层楼梯口混凝土表面存在露筋、蜂窝、麻面情况:对于孔洞漏筋的已使用高强度细石混凝土修补到位,对于麻面、蜂窝的已使用1:1水泥砂浆修补到位。2#楼局部板筋间距图纸要求20公分,实际绑扎不均匀, 未按图纸要求进行布置:现场已按图纸要求整改,板筋间距控制在20公分以下且分布均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