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出租屋治安管理,全面排查消除治安隐患,有效净化我市社会治安环境,请广大出租屋主(托管人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出租房屋及租住人员信息报送工作。
(一)粤省事报送(可申报流动人口、符合标准地址的出租屋)。点击进入“粤省事”小程序---点击“服务”---点击“户政(治安)”--“居住登记(居住证)--申报居住登记、出租屋登记”。录入出租屋、租客相关信息保存即可。
(二)邑微警报送(只可申报流动人口)。微信关注公众号“江门公安邑微警”--点击“常办业务”选择更多服务---户政点击“更多”----点击“流动人口登记”,录入相关信息保存即可。
(三)广东省治安基础信息自助申报平台报送(只有电脑版)。用谷歌浏览器登录“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选择“登录账户”--微信扫一扫“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二维码--进入“特色创新”选择“特色便民服务”一栏--点击“治安基础信息自助申报”--选择“房屋信息”或者“居住人员信息”,录入出租屋、租客信息保存即可。
1.视房屋所在区域,流动人口登记分别到本辖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出租屋登记分别到各辖区派出所办理亚星游戏注册。
(6)租住人员(即租客)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工作单位、入住时间、房号);
请广大出租屋主(托管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报送工作,否则,要负下列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亚星游戏全站。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出租人或者其代理人、承租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未按照本规定报送租赁房屋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出租人以小时、天数为租期出租房屋,未安装租住人员信息采集系统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未按照本规定采集或者报送租住人员信息的,责令期限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房地产中介等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将获悉的租赁房屋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