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需要通过阳光租房网上进行注册登录,房源登记,使用模板,然后申请备案。具体操作详见正文!
进入到阳光租房首页,如果还没有注册用户,点击右上角“注册”按钮进入到注册页面(带*为必填项)按照页面提示操作注册即可。
进入阳光租房首页后,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即可弹出登录信息填写窗口,公众用户登录方式包含:账号/手机号+密码登录、第三方(微信、微博)登录、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
(2)街路巷填写关键词(字),系统会系统匹配,请从匹配出的下拉列表中选取,不能自定义(若未找到,请房源所在街道办事窗口);
(6)附件材料:房源图片不是必须上传的亚星游戏app,如果房源来源如果是委托方式录入,则委托书必须上传业主信息是可以录入多个的,在房源录入界面–业主信息模块下点击“添加”按钮,即可录入多个业主产权证号的填写说明:除汉字外请完整输入中间的字符串。(例如房产证号为:不动产权第0A86563号,只需输入0A86563)房源图片以产权证明材料上传:
(3)图片格式為BMP、JPG、JPEG或PNG,单张图片大小不能超过2MB(如图片太大,可以点击注意中的”图片压缩工具下载”,进行图片大小的压缩)。
填写信息以及上传材料后,可选择“保存”或提交审核,选择“保存”是暂存在阳光租房,不会提交到房源所在街道进行审核,“提交审核”则直接提交到房源所在街道进行审核,提交审核后,会有相关短信发送至手机上。
(1)如果没有房源模板,点击 “选择模板”后 在弹出页面,点击 ”添加模板”按钮,进入到房源模板信息填写页面;
(2)街路巷是根据填写的关键词(字)自动匹配出下拉列表,必须从下拉列表中的街路巷,不能自定义
(1)模板新建完成点击”保存 ”后,返回房源登记界面,再次点击选择模板,在弹出 页面会列出所有已经录入的模板,点击”使用模板 ”按钮,数据会自动填入输入框内,选择模板完成;
(3)登录后,进入个人中心的“我是出租人”栏目,选择已网签的数据,点击“备案”进行备案操作。
登录后,进入个人中心“ 我的房源”栏目,点击“已通过”选项 ,会展示所有已经通过的房源。点击“备案”按钮,即可对已通过的房源进行备案。
(2)土地性质和租赁用途如果在房源登记时 没有选择则需要补充选择,出租人、承租人、和租金期限可以点击表格左下角“添加”按钮动态添加多个。
(3)合同附件必须上传,点击附件表格左下角的“添加”按钮,选择附件类型后,再点击右侧“+”进行上传材料图片,完成后点击“备案”按钮,即完成备案的申请。
(4)注意:图片格式為BMP、JPG、JPEG或PNG,单张图片大小不能超过5MB;单个分类材料的图片数量不能超过10个。
登录后,在“我的房源”界面右上角,点击“新建房源”按钮,选择“申请备案,进入房源信息和备案信息同时录入界面。
(2)土地性质和房屋用途如果在房源登记时没有选择则需要补充选择,业主、出租人、承租人、和租金期限可以点击表格左下角“添加”按钮动态添加多个。
(3)合同附件必须上传,点击附件表格左下角的“添加”按钮,选择附件类型后,再点击右侧“+”进行上传材料图片,完成后点击“备案”按钮,即完成备案的申请。
(4)注意:附件格式为BMP、JPG、JPEG或 PNG或PDF,单个附件大小不能超过5MB;单个分类材料的附件数量不能超过10个。
(5)房源信息和备案信息同时提交后,如果房源未审核通过,备案不会提交到房源所在街道进行审核。房源通过后,备案自动进行提交,无需重复提交。如房源不通过,则需在“我的房源”中点击修改,再次提交房源进行审核,修改的信息会自动同步备案信息。
备案审核后,无论通过或不通过,均会有相关短信进行提醒。进入“我的备案”中,选择“不通过”或在“全部备案”中也可以查看到不通过的备案,点击“意见”按钮,即可查看不通过的审核信息。
备案审核通过后,可以在“已通过”或“全部备案”看到审核通过的备案,点击“打印按钮”,即可进行打印备案证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租赁】可获取广州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入口+办理地点、办理指南/进度、租赁新规等信息。
公示期间对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预匹配结果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等形式向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举报。举报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供单位真实名称或本人的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举报内容,
出来了。根据《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集中分配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24年10月17日-10月21日,已对参加广州市2024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意向登记家庭的意向登记情
根据《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集中分配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24年10月17日-10月21日,已对参加广州市2024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意向登记家庭的意向登记情况进行了
出来了。现对已参加广州市2024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意向登记的家庭意向登记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21日。
广州市2024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集中分配意向登记家庭名单公示时间为:公示期限为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21日。
参加广州市2024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意向登记的家庭中,有10068户家庭符合本次意向登记条件,详见正文!
根据《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集中分配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参加广州市2024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意向登记的家庭意向登记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10
8月16日上午,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在官网公布了《广州市2024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指引》。今年4412套户籍家庭公租房将于2024年8月16日正式推出。
今天(8月16日)上午,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在官网公布了《广州市2024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指引》。今年4412套户籍家庭公租房将于2024年8月16日正式推出。
本次在房源较为集中的24个房源点将开放样板房。样板房开放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至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广州市今年面向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推出4412套公共租赁住房,8月16日至9月4日接受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轮候家庭意向登记,10月30日公开进行摇号预匹配房屋。
【导语】:广州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需要通过阳光租房网上进行注册登录,房源登记,使用模板,然后申请备案。具体操作详见正文!
进入到阳光租房首页,如果还没有注册用户,点击右上角“注册”按钮进入到注册页面(带*为必填项)按照页面提示操作注册即可。
进入阳光租房首页后,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即可弹出登录信息填写窗口,公众用户登录方式包含:账号/手机号+密码登录、第三方(微信、微博)登录、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
(2)街路巷填写关键词(字),系统会系统匹配,请从匹配出的下拉列表中选取,不能自定义(若未找到,请房源所在街道办事窗口);
(6)附件材料:房源图片不是必须上传的,如果房源来源如果是委托方式录入,则委托书必须上传业主信息是可以录入多个的,在房源录入界面–业主信息模块下点击“添加”按钮,即可录入多个业主产权证号的填写说明:除汉字外请完整输入中间的字符串。(例如房产证号为:不动产权第0A86563号,只需输入0A86563)房源图片以产权证明材料上传:
(3)图片格式為BMP、JPG、JPEG或PNG,单张图片大小不能超过2MB(如图片太大,可以点击注意中的”图片压缩工具下载”,进行图片大小的压缩)。
填写信息以及上传材料后,可选择“保存”或提交审核,选择“保存”是暂存在阳光租房,不会提交到房源所在街道进行审核,“提交审核”则直接提交到房源所在街道进行审核,提交审核后,会有相关短信发送至手机上。
(1)如果没有房源模板,点击 “选择模板”后 在弹出页面,点击 ”添加模板”按钮,进入到房源模板信息填写页面;
(2)街路巷是根据填写的关键词(字)自动匹配出下拉列表,必须从下拉列表中的街路巷,不能自定义
(1)模板新建完成点击”保存 ”后,返回房源登记界面,再次点击选择模板,在弹出 页面会列出所有已经录入的模板,点击”使用模板 ”按钮,数据会自动填入输入框内,选择模板完成;
(3)登录后,进入个人中心的“我是出租人”栏目,选择已网签的数据,点击“备案”进行备案操作。
登录后,进入个人中心“ 我的房源”栏目,点击“已通过”选项 ,会展示所有已经通过的房源。点击“备案”按钮,即可对已通过的房源进行备案。
(2)土地性质和租赁用途如果在房源登记时 没有选择则需要补充选择,出租人、承租人、和租金期限可以点击表格左下角“添加”按钮动态添加多个。
(3)合同附件必须上传,点击附件表格左下角的“添加”按钮,选择附件类型后,再点击右侧“+”进行上传材料图片,完成后点击“备案”按钮,即完成备案的申请。
(4)注意:图片格式為BMP、JPG、JPEG或PNG,单张图片大小不能超过5MB;单个分类材料的图片数量不能超过10个。
登录后,在“我的房源”界面右上角,点击“新建房源”按钮,选择“申请备案,进入房源信息和备案信息同时录入界面。
(2)土地性质和房屋用途如果在房源登记时没有选择则需要补充选择,业主、出租人、承租人、和租金期限可以点击表格左下角“添加”按钮动态添加多个。
(3)合同附件必须上传,点击附件表格左下角的“添加”按钮,选择附件类型后亚星游戏官网,再点击右侧“+”进行上传材料图片,完成后点击“备案”按钮,即完成备案的申请。
(4)注意:附件格式为BMP、JPG、JPEG或 PNG或PDF,单个附件大小不能超过5MB;单个分类材料的附件数量不能超过10个。
(5)房源信息和备案信息同时提交后,如果房源未审核通过,备案不会提交到房源所在街道进行审核。房源通过后,备案自动进行提交,无需重复提交。如房源不通过,则需在“我的房源”中点击修改,再次提交房源进行审核,修改的信息会自动同步备案信息。
备案审核后,无论通过或不通过,均会有相关短信进行提醒。进入“我的备案”中,选择“不通过”或在“全部备案”中也可以查看到不通过的备案,点击“意见”按钮,即可查看不通过的审核信息。
备案审核通过后,可以在“已通过”或“全部备案”看到审核通过的备案,点击“打印按钮”,即可进行打印备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