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府决定实施大同市古城西北隅文化旅游配套项目建设二期工程房屋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古城西北隅二期:北至北内环,南至大十字街,东至石头巷自然路以西,西至西内环,该范围内楼房及附属、公建。
征收时间:从2017年10月7日起至2017年11月7日止搬迁办理征收手续的给予搬迁时间奖励。
上述征收范围方案公布时间: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10月6日。征收时间按属地政府房屋征收部门下发的通知书为准。
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大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若干规定》(同政发〔2011〕43号)《关于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同政发[2016]88号)以及市政府和市房管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产权调换。
六、计户依据:被征收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权人)以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房证,按房证面积计算。无房屋面积的以财政评审中心实际测量为准。
对部分产权无法确认的房屋,由城区政府牵头,会同纪检、审计、评审中心、房管、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认定。
七、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拆除,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央、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有证建筑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有证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十、各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积极主动配合,确保大同市古城西北隅文化旅游配套项目建设二期工程房屋征收顺利实施。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大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若干规定》(同政发[2011]43号)《大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同政发[2015]105号)《关于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同政发[2016]88号)《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同市古城西北隅文化旅游配套项目建设二期工程房屋征收的通告》及大同市政府城居指发文件精神,为促进古城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立足于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如下征收补偿方案。
古城西北隅二期:北至北内环,南至大十字街,东至石头巷自然路以西,西至西内环,该范围内楼房及附属、公建。
征收时间:从2017年10月7日起至2017年11月7日止搬迁办理征收手续的给予搬迁时间奖励。
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产权调换。产权的认定按同政发[2011]43号文件第八条执行。
被征收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权人)以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公房)等有效房证,按房证面积补偿。
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不明确的由市政府组织监察、国土、规划、建设、房管、工商、税务、审计、评审、国资委等有关部门进行认定。
被征收人的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房屋的货币补偿平方米单价由评估确定的市场平均平方米单价、每平方米货币补偿奖励和每平方米提前搬迁时间奖励三部分构成。
该区域涉征住宅楼房房屋评估确定的市场平均平方米单价和每平方米货币补偿奖励合计为:2000年以后(含2000年)建造的4000元/平方米;1990年至1999年建造的3900元/平方米;1989年以前建造的3800元/平方米。
被征收房屋认定为私有房屋,原则上实行“征一补一,以旧换新”,不结算差价。 被征收的房屋认定属国有产、同屋异产、单位产等房屋的公产部分,原则上由被征收房屋使用权人按80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原房屋,购买后的房屋产权归被征收房屋使用权人所有,补偿按私有房屋补偿。
(1)征收不足45平方米的房屋,45平方米以内补贴价保障住房;60平方米以内成本价以小换大;超出60平方米部分按市场价结算。
(2)征收45平方米以上不足60平方米的房屋,给予成本价加政府限价不超20平方米的优惠,超出优惠的面积按市场价结算。
(3)征收60平方米及6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给予20平方米政府限价优惠,超出优惠的面积按政府市场价结算。
云中路东侧安置区(期房)、锦华家园(部分现房)、盛泽花园、御新亮城、同煤新苑(B类回购商品房)、翰林别院、五州帝景(D类回购商品房)。
(1)云中路东侧安置区(期房):被征收房屋原面积“征一还一”不结算差价;不足45平方米的补贴到45平方米价900元/平方米;保障到60平方米价1200元/平方米;政府限价2600/平方米;市场价按3400/平方米结算。
(2) 锦华家园(部分现房)、盛泽花园:被征收房屋原面积“征一还一”不结算差价;不足45平方米的补贴到45平方米价1100元/平方米;保障到60平方米价2100元/平方米;政府限价2800/平方米;市场价按3600/平方米结算。
(1)御新亮城:被征收房屋原面积“征一还一”不结算差价;不足45平方米的补贴到45平方米价1500元/平方米;保障到60平方米价2500元/平方米;政府限价3200元/平方米。再增加面积部分按该区域购买的市场价执行。
(2)同煤新苑、翰林别院:被征收房屋原面积“征一还一”不结算差价;不足45平方米的补贴到45平方米价1100元/平方米;保障到60平方米价1800元/平方米;政府限价2800元/平方米。再增加面积部分按每个区域购买的市场价执行。
(3) 五州帝景:被征收房屋原面积“征一还一”不结算差价;不足45平方米的补贴到45平方米价600元/平方米;保障到60平方米价1200元/平方米;政府限价1800元/平方米。再增加面积部分按该区域购买的市场价执行。
(六)偏房及其他房屋按房屋结构砖混、砖木、简易分类按市评审中心和现场验收人员共同认定,价格补偿执行同政发[2011]43号文件第十条第六款之规定。
被征收的房屋不足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按300元结算费用,被征收的房屋超过30平方米的按每平方米10元进行结算费用。选择期房搬迁的被征收人搬迁费用按两次支付。选择现房搬迁的被征收人和选择货币化补偿的被征收人支付一次搬迁费。
被征收房屋属配套设施齐全的住宅楼,且被征收人选择期房进行安置的,若被征收房屋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含60平方米),临时安置补偿按600元/月补偿;若被征收房屋面积超出60平方米,临时安置补偿按每平方米每月10元进行补偿。
选择住宅产权调换的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的每户给予3000元搬迁时间奖励(不再享受提前搬迁时间奖励)。
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住宅房屋(楼房)享受提前搬迁时间奖励(不再享受公告规定的搬迁时间奖励),提前搬迁时间奖励自补偿公告发布征收之日起第一个月内主动搬迁并验收房屋的,每平方米给予500元提前搬迁时间奖励;自补偿公告发布征收之日起第二个月内主动搬迁并验收房屋的,每平方米给予200元提前搬迁时间奖励;自补偿公告发布征收之日起两个月以后搬迁并验收房屋的,不享受提前搬迁时间奖励。
八、被征收人腾空房屋后,须保持原房屋结构完整,设施齐全,不得损坏和拆除门、窗、暖气、管网线及各类用表等设施,违者赔偿。
九亚星游戏官网、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被征收房屋存在租赁关系的,由租赁双方自行解除租赁关系;设有抵押权的,由产权人自行解除抵押;产权权利人在方案公布时间内到征收现场办公室登记;存在产权纠纷的,由当事人双方自行解决。征收人不承担房屋租赁、抵押及产权纠纷所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为保证征收工作如期完成,被征收人要积极配合,按期搬迁。对逾期未迁出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在征收过程中,对无理取闹、阻挠、干扰征收人员正常工作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惩处。
十一、在征收工作中,请住户提高警惕,确保安全,防止煤气、水、电等事故发生。应加强安全防范,切勿将您的身份证、房本、户口簿、结婚证等重要证件交给他人或由他人代为办理,以免上当受骗或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二、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拆除,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央、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有证建筑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有证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为了提升我市的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实施“大同蓝”保卫战项目。为了加快该项目建设步伐,现将上述范围内用地征收(拆迁)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项目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由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收补偿(拆迁)工作。通信、电力、燃气、热力、自来水管线等设施由产权单位迁移。
三、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征收(拆除)。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央、省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建筑物不予补偿,其他有证建筑按照相关的补偿标准给予合理补偿。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严禁各单位、个人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六、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携有效证件于2017年10月30日前到所在现场征收办公室进行登记、核实、确认,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搬迁、拆除。
七、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积极主动配合土地征收(拆迁)工作,确保土地征收(拆迁)工作顺利实施。
根据《大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若干规定》《大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关于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同政发【2016】88号)以及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同蓝”攻坚保卫战相关会议精神,立足于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涉及御东水泊寺乡的房屋征收补偿,仍执行同政发【2009】42号文以及御东城市棚户区改造涉征房屋实屋安置与货币化安置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涉及新旺乡房屋征收补偿,参照《古城内棚户区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城中村居民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执行;涉及马军营乡房屋征收补偿,特制定如下征收补偿方案。
一、征收范围:宋庄新村、下皇庄整村、安家小村整村、陈庄整村,上述范围的公建、平房、土二楼及其附属设施等。
二、征收时间:从2017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0月30日止搬迁办理征收手续的给予时间奖励。上述征收范围方案公布时间:2017年9月1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
三、征收原则: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产权调换。产权的认定参照同政发【2011】43号文件执行。
符合安置的条件为:室内净高2.2米以上(含2.2米),适合居住且持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永久性房屋。
符合安置的房屋原则上实行“征一补一,以旧换新”,不结算差价。属村民的,正房、南房合并安置,140平方米封顶;属非村民的只安置正房,140平方米封顶。
1.被征收户安置面积小于45平方米的,政府先补贴到45平方米,再保障到60平方米,仍需增加安置面积,超出60平方米部分按市场价结算。
2.被征收户安置面积在45平方米~60平方米之间的,政府以保障价加政府限价给予不超过20平方米的优惠,仍需增加安置面积,按市场价结算。
3.被征收户安置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的(含60平方米),可享受政府限价20平方米的优惠,超出优惠的面积按市场价结算。
(一)搬家费:选择货币补偿和现房安置的住户均可领取一次搬家费,按安置面积支付过渡费10元∕平方米,凡持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住户600元封顶。选择期房安置的住户可领取两次搬家费。
1.选择现房安置的住户,2017年11月1日以前搬迁并交房的住户,可享受一次性奖励100元∕平方米,6000元封顶亚星游戏网址。奖励的基数以相关部门认定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内正房安置面积为准;无《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住户,以确权后认定的正房安置面积为准。
2.选择货币补偿的住户:2017年10月15日前已搬迁户,以相关部门认定的安置面积为准,一次性奖励500元∕平方米;
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31日期间的已搬迁户,选择货币补偿的住户一次性奖励200元∕平方米;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府决定实施大同市矿业运输公司(同云路4号)地块建设工程房屋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东邻现状住宅及学校,南邻云冈路,西邻规划路,北邻规划路及现状住宅,该范围内楼房、平房(土楼)及附属、公建。
上述征收范围方案公布时间: 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10月5日。 征收时间按属地政府房屋征收部门下发的通知书为准。
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大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若干规定》(同政发〔2011〕43号)《关于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同政发[2016]88号)以及市政府和市房管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产权调换。
六、计户依据:被征收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权人)以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房证,按房证面积计算。无房屋面积的以财政评审中心实际测量为准。
对部分产权无法确认的房屋,由城区政府牵头,会同纪检、审计、评审中心、房管、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认定。
七、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拆除,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央、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有证建筑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有证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十、各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积极主动配合,确保大同市矿业运输公司(同云路4号)地块建设工程房屋征收顺利实施。